邯郸市永年区消防局
关于2026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,统筹发展和安全,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,提升监管效能,结合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,制定本计划。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坚持依法依规、公正高效、公开透明、问题导向、协同推进的原则,按照精准研判、因地制宜、应查尽查的总体要求,依法有序开展,现就工作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全区范围内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,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,在本地区注册从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。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模块中社会单位库、监督人员库随机抽取。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、法规,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;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;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;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;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河北省消防条例》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》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》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。全面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管,严格按照年度消防监督抽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并实施检查,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,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。同时,规范入企检查,落实“扫码入企”规定要求。除下列情形不适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方式外,原则上所有消防监督检查都应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的方式进行:(一)根据投诉举报、转办交办、数据监测等线索依法实施的检查;(二)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;(三)大型群众性活动检查、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检查、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巡查检查;(六)由当地政府或其他部门组织的,事前已确定检查对象的联合检查;(一)日常抽查。统筹做好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计划和每月任务生成工作,综合考量重点单位自主管理、消防安全风险、信用等级等情况,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,本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更新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(二)专项抽查。分为监督专项抽查、产品监督专项抽查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等。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,或者某一地区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,可以依法部署专项检查。可结合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一并实施,也可单独实施。检查对象、抽查比例、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。(三)跨部门联合抽查。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统一安排,积极配合各行业部门组织实施。针对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在提请行业部门督促整改隐患的同时,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进行查处。抽查频次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、消防安全风险、信用等级等因素浮动调整,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(自然年)不超过2次(不含复查和举报投诉核查)。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,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;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,抽查间隔至少6个月,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少于20%。区消防救援局通过政务信息平台、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,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、公正、公开和规范。对抽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属于“首违免罚”“轻微不罚”情形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,消防救援机构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。对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,依法依规执法惩处,并录入“信用中国(网站)”,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,依法实施联合惩戒。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,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;涉嫌构成犯罪的,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。附件一:邯郸市永年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。附件二:邯郸市永年区消防救援局本级行政执法人员信息
来 源:永年区消防救援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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