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“紧箍咒”加得好
据央视新闻报道,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颁布的《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3月1日就要开始执行。从《条例》的具体内容看,这是给所有从事公务的人员加了个“紧箍咒”。就是说,今后老百姓要到有行使权力的部门去办事儿,应该更便利、更好办了。为啥?就是因为这个《条例》要求公务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儿,一切要求透明公开,不得推诿扯皮,更不能懒不作为、懒作为甚至乱作为。凡有违反规定者,将要被严格追责,轻者批评教育、丢掉岗位,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。这个《条例》,是对公务人员的激励和鞭策,更是警省和提示。实施的结果,使本来就做得好的,会做得更好,使做得差的受到追责,务求改进。对老百姓来说,只能是有好处,办事儿不再那么难了。从总体来说,这是提高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,将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保证。盼着各地各级的公务人员都能恪尽职守,敢于担当,积极作为,开拓创新,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民服务,多办实事、好事,争当人民满意的勤务员。各级纪委、监察部门的责任更重、更大,要加大力度行使监督权力,使不作为、懒作为、乱作为现象无处藏身,无法逃遁。这样做的结果是,我们整个机关的作风和社会的风气将会大有好转,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将会有大的改观,祖国处处莺歌燕舞,人民更加富裕安康,综合国力更加强大。既如此,我们怎能不为国家监委给公务人员加“紧箍咒”的行为叫好呢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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